一、
上海市房產稅如何繳納?
(一)上海市房產稅繳納
1、如實填寫房產稅認定申報表。
2、提交房產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書),新購住房的契稅完稅憑證,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購房人的戶籍(或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無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資料。
3、領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詢申請表》,向房屋狀況信息部門查詢原有住房情況,并將取得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送主管稅務機關。
4、主管稅務機關收到購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后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核認定結果,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復核購房人提供的有關信息。
5、此外,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二、
房產稅如何繳納
(一)房產稅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該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8.納稅人因房產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而依法終止房產稅納稅義務的,其應納稅額的計算截止到房產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的當月末。
(二)房產稅納稅期限
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三)房產稅納稅地點
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納稅。
(四)房產稅納稅申報
房產稅的納稅人應按照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納稅申報,并如實填寫《房產稅納稅申報表》。
(五)房產稅繳費途徑
1、納稅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申報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稅。稅務機關將開設個人住房房產稅申報納稅綠色通道,專窗受理納稅人申報繳納稅款。納稅人用帶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納稅款并取得《通用繳款書》;
2、第一個是辦稅服務廳。納稅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區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的申報納稅專窗,用帶有銀-聯標志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稅;
3、第二個是銀行。納稅人也可到房產部指定的銀行網點使用銀行卡或現金繳稅;
4、第三個是網網站。納稅人還可以登錄網網站按照網上流程繳稅。
三、
農村需要交房產稅嗎
(一)農村需要交房產稅嗎
1、農村房屋不會被納入房產稅征收范圍,也不應該對其征收房產稅。
2、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
3、征收范圍,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所以,在農村的房屋是不能征收房產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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